为扎实做好全镇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,确保我镇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及人民生产生活稳定,依据《广东省关于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我镇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,统一思想,确保认识到位、责任到位、措施到位。按照“广排查、早发现、快反应、严处置、全根除”的要求,“加强领导、密切配合,依靠科学、依法防控,群防群控、果断处置”的24字防控方针要求,落实综合防治措施,强化联防联控机制,确保认识到位、责任到位、措施到位,切实推进养殖业健康发展,维护市场稳定。
二、工作目标
一是摸排覆盖率达到100%;二是坚持内防外堵,加强重点区域防控,切实防范外疫传入;三是运载生猪工具消毒率达到100%;四是严禁从疫区及疑似疫区调运生猪和猪肉产品;五是应急处置率达到100%。
三、工作方法
(一)成立领导小组
成立以镇长为组长,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,各村委会主任、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领导,统一思想认识,明确工作责任,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。
(二)组织发动
1.开展各种培训班,进行层层培训,普及科学防控非洲猪瘟知识,提高动物疫病防控人员,从业人员技术水平。
2.综合运用好报纸、广播、电视和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宣传,撰写专栏文章等形式就非洲猪瘟防控政策、防控技术、科普知识和防控工作进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、做出权威解读。
3.结合广东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“消毒灭源日”、慰问一线工作人员等活动开展现场宣传。通过宣传使养殖者、基层兽医人员、经营者了解非洲猪瘟相关知识,增强防范意识,增强发现疫病的能力,切实做好消毒防疫等生物安全措施,为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。
(三)各部门明确分工
1.镇兽医站要严格管控镇区生猪养殖场、生猪屠宰场、猪肉销售摊档,生猪屠宰场点,市场猪肉销售摊,做到每日一排查,并做好消毒,如发现有病死生猪及其发病情况,做到立即取样送检,立即处置、立即鉴定、立即封锁。
2.镇经发办负责对各公路交通要道进行防控,防止外疫流入我镇。
3.镇食安办负责加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,防止泔水流入生猪养殖环节;加强生猪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,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猪肉产品行为,严防病死猪及其产品进入市场、流向餐桌。
4.镇宣传办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,科学引导舆论,防止恶意炒作、谣言传播。
5.镇计生办要配合镇农办,采用引发告知书、公开信、知识问答、知识手册等方式在辖区要道、人流较多的区域向公众开展日常广泛宣传,让公众知道“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,不会传染人,猪肉可以放心食用”,不信谣,不传谣,理性消费生猪产品。
6.各村委会要加强野外巡护,及时采取处置措施,对野猪疑似病例按规定采样送检;对恶意传播动物疫情的违法行为,一旦查实依法严厉打击。对养殖场饲养场地进行每日防控和排查,如发现有病死生猪及其发病情况,做到立即取样送检,立即处置、立即鉴定、立即封锁。
加强生猪产品流通加工餐饮质量安全监管,严防病死猪及其产权进入市场,流向餐桌;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店内处理情况监督检查。
2.村委会、村小组干部、各村动物防治点,负责各自然村农村养殖散户和流动卖猪肉人员,做好宣传工作,做到每日巡查,一旦发现有病死生猪及并发情况,及时做好防护防控工作应急措施并向镇政府报备。
四、保障措施
加强对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。坚持执行防控工作定期汇报、督查通报等制度。镇政府成立督察组对各村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情况,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查检查。对组织不到位、措施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批评,问题严重的,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各村、各单位要不断加大对基层防疫工作督查和自查力度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,确保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。